抚顺市第五医院精神疾病法医司法鉴定所做鉴定流程是什么?

2024-04-15 15:08发布

2条回答
小马哥
2024-04-15 15:47

抚顺市第五医院精神疾病法医司法鉴定所的鉴定流程通常遵循以下步骤:

  1. 委托与受理:鉴定流程通常由办案机关(如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委托开始,或由案件的当事人、代理人、辩护诉讼代理人向办案机关提出申请,再由办案机关决定是否同意委托鉴定。抚顺市第五医院精神疾病法医司法鉴定所在接受委托后,会进行初步审核,判断是否符合受理条件。

  2. 材料审核:鉴定机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仔细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与鉴定要求的相关性。

  3. 实施鉴定:审核通过后,鉴定机构会组织精神病学专家进行鉴定。鉴定人会预先阅卷,了解案情,作必要的核实,并对疾病的诊断确保明确且有科学依据。他们会对被鉴定人的精神状态和各种法定能力(如刑事责任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等)进行准确评定。

  4. 出具鉴定意见:在完成鉴定后,参加鉴定的精神病司法鉴定人会签署鉴定意见。如果存在不同意见,会记录在案。鉴定结论通常以《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的形式出具,并经鉴定人签字、鉴定机构盖章后生效。

  5. 送达与告知:鉴定机构会将《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送达委托机关或鉴定申请单位,并告知相关当事人。

如果对鉴定结果有异议,当事人可以在被告知的时候直接提出重新鉴定的要求,或者在相应法律程序要求重新鉴定。为了提高司法效率,最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前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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